在跨境催收过程中,债务人在银行账户的资金是我们执行的最优目标。
当我们需要追踪债务人在美国的财产,以偿还其在中国国内欠下的债务时,找到其在美国银行的存款无疑是最直接且有效的方式。
因此,了解债务人的银行账户信息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诉讼之前,我们有可能通过一些途径查到银行的财产信息。但更重要的是,在美国法院的执行程序中,通过司法手段可以获得更准确的银行信息。
在美国,调查债务人的银行交易记录通常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如传票、法院命令或搜查令,具体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所寻求的信息类型。
如果我们在美国的法院执行中国判决,并需要获取债务人的银行交易记录,那么我们必须获得美国法院的命令或发给银行的传票。
由于我们在纽约州和加州处理此类案件的经验较为丰富,因此先以纽约州为例进行说明。在纽约申请法院命令以获取银行记录,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 提交动议:我们会向法院提出申请,准备动议文件,请求法院下令银行出示交易记录。动议中会详细列明我们需要查询的具体交易记录、这些记录与案件的相关性,以及我们认为必须查询债务人银行交易记录的原因。
2. 支持宣誓书:我们会附上支持动议的宣誓书,概述案件事实,解释这些记录对于执行债务人财产的重要性,并说明我们已经尝试了其他方式获取银行信息但无果,因此不得不求助于法院。
3. 通知:我们会向包括银行和债务人在内的所有相关方发出动议通知及支持文件。
4. 出庭:我们按计划出庭,向法官解释我们的请求,法官将审查我们的动议。有时,我们还会与债务人的律师就调查的必要性进行辩论,并回答法官可能提出的任何问题。
5. 法院命令:如果法官批准我们的动议,他们将发出法院命令,指示银行提供所要求的记录。该命令将明确要提供的记录的范围以及任何条件或限制。
6. 合规性:我们收到法院命令后,会向银行提供一份法院命令的副本。然后,银行将按照命令提供指定的记录。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纽约,当获得法院命令以访问银行记录时,法院通常会在命令中指定要查找哪些特定的银行账户或记录。
这种具体性可确保银行准确了解遵守命令所需的信息。
由于中国人在当地开户的银行相对比较集中,因此我们可以大致确定需要调查的范围。
所以,我们需要事先清楚地列出我们要查询的银行账户或记录,法院发布的命令将反映这些具体信息。
总的来说,在美国调查银行账户的交易信息并非不可能。
只不过,在跨境催收中查询债务人在美国的银行账户是一个略显复杂且需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