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跨境债务催收中,仲裁裁决的执行是保护中国债权人在境外权益的至关重要的一环。
如果你的债务人转移资产到了新西兰,而你在仲裁庭取得了胜诉裁定,判令债务人偿还债务,那么你可以在新西兰执行中国仲裁裁决。
在新西兰,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受《仲裁法》的约束。本文将详细介绍在新西兰执行中国仲裁裁决的程序,包括通过协议或向地方法院或高等法院提出申请的方式。执行程序按照《仲裁法》附表1第35条、地方法院规则的第20部分以及高等法院规则的第26部分进行。
1. 协议下的判决登记
如果法院登记官“确信各方已同意”,则不需要提交任何宣誓书或更正式的申请。确认此协议的信函必须附有:原裁决书或经过认证的副本;原仲裁协议书或认证副本(如果有书面形式);以及中文裁决书的认证翻译(如果原裁决书非英文)。一旦文件齐全,法院登记官将尽快将裁决书登记为判决。
2. 无协议下的执行
当一方不同意执行仲裁裁决时,另一方可向法院提出将裁决登记为判决或请求法院通过诉讼强制执行仲裁裁决。以下是无协议执行的程序:
2.1 裁决登记
执行裁决的申请可以在地方法院或高等法院提出,具体取决于所寻求强制执行的裁决金额。申请必须:
(1) 书面提出,通过起源申请和支持性的宣誓书;
(2) 随同经过认证的原裁决书或裁决副本;
(3) 如果书面记录,还需附上原始仲裁协议书或认证的协议副本(如有必要,还需提供英文翻译)。
2.2 通过诉讼强制执行
通过诉讼执行仲裁裁决承认仲裁协议的基本条件,即各方将执行任何裁决的条件。这一程序将为法院提供所有可能的救济措施,包括具体执行和禁令。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此类诉讼将仅为按裁决条款创造简单债务而进行。通过诉讼执行的申请必须通过起源申请进行。为了执行裁决,需要提交并送达:
(1)一份诉讼通知书;
(2)一份诉讼陈述。
在此后的程序中,适用《高等法院规则》第5部分的规定,包括起诉程序、文件归档和送达。
2.3 无通知登记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在未通知的情况下进行判决登记。这一程序与前述程序相同,只是需要在支持性宣誓书中详细说明正当情况。
2.4 无异议程序
如果被告在裁决登记申请提出后十天内未采取任何步骤,申请方可通过给法院登记官的信函申请将裁决作为无异议的判决登记。法院登记官可能要求提交额外的宣誓书证明已送达。
3. 部分执行仲裁裁决
裁决可以部分执行,只要要执行的部分明确,判决可以按照裁决书中规定的条款作出。
结论
在新西兰执行中国仲裁裁决需要遵循《仲裁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在协议的情况下,简化的判决登记程序可加速裁决的生效。而在无协议的情况下,通过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的程序较为复杂,但仍为当事人提供了多种救济措施。
在执行仲裁裁决之前,建议债权人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例如浩天律师事务所杜国栋律师带领的跨境债务催收团队,或渔渡公司这样的商业跨境催收机构,以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通过了解在新西兰执行中国仲裁裁决的详细程序,当事人将更好地应对国际商务纠纷并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