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国作为一个与中国紧密合作的国家,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在蒙古国开展贸易和投资活动。
然而,跨国商务活动往往伴随着争议的产生。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公司可能需要在蒙古国执行仲裁裁决,以保护其权益。
渔渡咨询跨境债务催收制作的本指南将为中国公司提供在蒙古国执行仲裁裁决的相关信息和程序。
一、蒙古国与《纽约公约》
蒙古国于1994年10月24日加入了《纽约公约》。根据该公约,蒙古国接受了一些特定的限制性声明。
首先,蒙古国仅对在其他缔约国领土内作出的仲裁裁决承认和执行,这是基于互惠原则的。
其次,蒙古国仅对符合蒙古国法律认定的商业法律关系产生的争议进行认可。
因此,在准备执行仲裁裁决之前,中国公司需要确认其争议是否符合蒙古国法律的商业法律关系定义。
二、法定程序与限制期限
在蒙古国,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法定程序非常清晰。执行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1. 提起申请: 中国公司需要在被执行方的住所或其财产的主要地点提起申请。这是执行程序的第一步,申请人需要提交一份正本或经过公证的仲裁裁决书。
2. 翻译要求: 如果仲裁裁决不是用蒙古国官方语言蒙古文书写的,中国公司需要提供仲裁裁决的蒙古文翻译。翻译必须由持有蒙古国相关机构认可的翻译员完成。
3. 提交其他信息: 申请还需要包括与仲裁协议相关的当事人姓名、地址、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以及裁决书认可和执行的理由。
4. 法院审理: 申请将由蒙古国法院审理。通常情况下,法院的裁定是在裁决书提交后不久作出的。如果法院认定仲裁裁决可以执行,中国公司可以迅速获得对被执行方资产的实际控制权。
需要注意的是,蒙古国法律未规定特定的时间限制,因此,一旦仲裁裁决生效,申请可以提出,没有时间限制。
三、异议和保密性
在执行仲裁裁决的过程中,被执行方有权提出异议。不过,蒙古国法律并未规定具体的上诉程序,因此,这类决定通常不受上诉。
至于保密性,法律规定法院的审理是公开的。但如果当事人要求以保密方式进行,法院可以酌情决定。
四、结论
在蒙古国执行仲裁裁决需要遵循一些明确的法定程序。中国公司可以根据《纽约公约》的规定,在蒙古国法院寻求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而且,在适用蒙古国法律的前提下,一
旦裁决书获得法院认可,申请人可以快速获得对被执行方资产的实际控制权。需要注意的是,此指南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建议根据蒙古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咨询和操作,您可以通过渔渡咨询跨境债务催收,了解更多境外资产调查和判决执行的信息动态。
此外,浩天律师事务所杜国栋律师的跨境债务催收团队,可以帮助中国公司了解蒙古国的法律要求,以确保成功执行仲裁裁决并保护其在蒙古国的权益。